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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平昌县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admin  2012/12/29  阅读:

巴中平昌县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2012年12月20日  237次点击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43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报考高中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可以报名。

2、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3、报考小学中心校、村级小学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7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报考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12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承担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⑦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21228日至20131524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均视为同意参加岗位调剂。报考者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于20121229日—201315日登陆查看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16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1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9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岗位学科计算,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317日在平昌县教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请报考者于20131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91(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教育体育局)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考者除外),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于201319日至112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

(一)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3111日(上午8:30—下午6:00)提供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相关退役、获奖、学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不按规定递交材料或者逾期均视为放弃加分。

六、笔试

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1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

一是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进行命题。

二是专业学科。高中教学岗位按报考专业学科高考要求命题;初中和小学中心校教学岗位按报考专业学科命题,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村级小学教学岗位按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

(三)笔试分数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

1、非音乐、体育、美术考生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音乐、体育、美术考生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3116日通过平昌县教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31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于2013119日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教育网公布。

八、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考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分也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其他专业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分也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再按加试成绩决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教育网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办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1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鲜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3120日—121日,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学科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九、面试

(一)面试办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科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进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音乐专业必测声乐、弹唱和选测舞蹈;体育专业必测跑、跳、投和选测球类;美术专业必测速写、素描和选测特长。面试实100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二)面试时间2013124日。

(三)面试地点: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

(一)非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二)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学科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三)考生总成绩于2013125日通过平昌县教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十一、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拉通划线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125日通过平昌县教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时间:在公告体检人员时一并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十二、岗位调剂

(一)根据体检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拉通划线确定需要参加岗位调剂人员。

(二)因自行放弃或不同意调剂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根据学科成绩和本人意愿参加相应学科岗位调剂。

(三)高中、初中、小学中心校教学岗位招聘不齐的空余计划全部增补到村级小学岗位使用。

(四)岗位调剂时间:通过平昌县教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十三、考核

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十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五、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六、纪律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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